我的原创---理解(2) 2009/10/27 16:13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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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 解 (2 ) 记得多年前的一次相亲,介绍人叮嘱我,千万别告诉对方你晚上在娱乐场所演出。当时天真,单纯的我,心里咯噔一下!这才了解到在“那种场所”演出,不是 很“体面”,别人有看法。 事后经过思量。在娱乐场所演出,我只是打工,并且打第二份工,白天教学,晚上表演。作为舞蹈演员应该多从事各种演出,适应各种环境,接受不同舞种的考验。它是实践,积累,再学习。我身边很多朋友一边读大学,工作,晚上就去演出,相当辛劳!单纯的只想缓解生活给予的压力。我们自重,自爱,自强,自力!通过几年的学习,用表演换得所得。应该很骄傲,自豪和被人理解及尊重啊!当前很多著名歌手和舞蹈演员们都曾经经历过这些。现在回忆起,那段历程是美好,充实的,不虚此行。 娱乐场所就是一所“社会大学”。它与时俱进,优胜劣汰,强烈的催促和激烈着我们不断的创新和完善自己。它的阴暗面也时时提醒和考验着我们。不是环境就能改变一个人,而是她的本质和具备的判断力。我能掌控自己不受侵害及腐蚀。懂得分辨利与弊,更懂得珍惜这份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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