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晚一些,他给我电话,说他想见我。我让他在“万圣”等我。 酒吧里过了很久。他喝了一些酒。他说,去年他刚离了婚。 那是夜里两点。我已经很困了,但是不想回去。
清晨到来的时候,我们接吻了。 他要挽留我。但是我很用力地说服了自己。我努力打了一个车,赶回报社开年终会。我没有刷牙,也没有洗脸,轮到我发言时,我虽然心猿意马,却也还是一本正经。
(四) 有一个内行的人说,一对年轻男女,刚认识了两三天,然后隔一个假期,两个见不到了,就会忍不住谈起恋爱来的。 但是我们不能,因他跟我讲,已经有了资深女友。我那时,只是一个初级的小记者,直到我当了资深记者,我才知道,这个资深,其实没什么了不得,可是当时,就觉得一个资深女友,能让人感到无望。 我有些怒:既然有了女友,为什么还要来招惹我?
他每回都说,我爱听你的歌。很爱,很爱,我总不信。 他努力听我听的音乐,比方说,银发NICO。现场这个女人唱得比我还要难听,衰老,眼神大而空洞。大到无物,到恐怖。 他说,为什么她要这么唱? 我说我不知,大概她很绝望吧。 她的眼睛睁得这么大,大而无物。 他说,我不要你成为她。 我不由得好笑:我不会成为她,我比她差远了。
他说,你叫我做哥吧,我们纯洁一些好。 我调整了一下气息,脆生生地叫了一声: 爹——
他疯掉了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