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庆优惠有前提,注意商家玩文字游戏

查看6776次 评论0条 时间:2009-05-25


  随着婚期旺季到来,琳琅满目的优惠吸引着新人,结果不少优惠都是子虚乌有的文字游戏,大喜之日难免窝火。消协特别提示:千万不可想当然,务必一条一条问清楚、白纸黑字写清楚;对合同文本要认真审阅后,方可签字。 

  案例1:不是大客户就没优惠 

   1月28日,李先生在沙区某酒店咨询有关婚宴情况时,负责婚宴预定的工作人员表示,酒店正在搞活动,消费满2万送1800元,婚宴顾客同样享受优惠,李先生听后心动不已,于是当即预定了5月28日的婚宴,交纳1500元定金并签了相关合同。5月10日,李先生来到该酒店,核实婚宴具体情况时,酒店给出的总价里并无任何优惠折扣,李先生很意外,质问酒店为何承诺不兑现。而酒店称,他们并无承诺,李先生无奈,投诉到沙区消协。 

  消协找到了酒店负责人,这位负责人称,酒店的确曾在年初搞过“满2万送1800”的活动,但优惠仅是为购买办理2万元以上餐卡的大客户提供折扣而已,从不针对婚宴和散客消费群体。针对李先生的质疑,酒店认为,是那名工作人员为拉业绩擅自做出的承诺,误导了消费者,而李先生与酒店签定的合同中也的确没有此项关于优惠折扣的承诺。消协认为,投诉中合同是最有效的法律文件,并就此对李先生做了说明。经过消协调解,李先生与酒店消除了误解。 


  案例2:头车有花后车不一定有 

  齐先生5月17日举行婚礼,之前在某婚庆礼仪公司定了租用8台婚车,婚礼当天一早,婚车如约到位接新娘,齐先生的家人却意外发现租用的婚车上,只有头车装饰有缎带鲜花,其余7台车上下是一点装饰也没有,这些车根本就看不出是要结婚办喜事的婚车样子。 

  婚礼全部结束后,齐先生找到该礼仪公司交涉,礼仪公司辩称合同中确有车花这项服务内容,礼仪公司也做到了,合同中并没有承诺所有租用车辆都必须有车花。 

  消协调查后了解,合同中的确写明车花这项服务内容,但是没有详细的具体车辆约定。因双方就赔偿方面始终不能达成共识,目前已中止调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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