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千个昼与夜的思念

查看2662次 评论0条 时间:2009-10-10


  曾卓小时候很喜欢戏耍她,她不算笨,但他总能设出奇怪的圈套让她傻乎乎地钻。她为此积攒了无数怨气,到13岁的时候因为某次离谱的玩笑,终于引爆了她长期累计的怒火,在她如泼妇般歇斯底里地大骂了曾卓一场之后,他开始一改从前的轻佻,转而变成每次见她都是一副严肃到让人觉得好笑的神情。而她,也早早习惯于对他不理不睬。 
  所以,让她低声下气去讨好曾卓,在她前17年的人生里,绝对是无法想象的事情。 
  而修朗,她为了修朗,开始推翻她之前所有的人生观。 
  好在这样的方式虽然笨拙却不至于无功而返,尤其,在增加了与曾卓的相处机会之后,她竟然有了好几次近距离的接触修朗的机会,不但可以有偶尔的交谈,若是在路上遇见修朗,他甚至会亲切地微笑着同她打招呼。 
  而她记忆里有关修朗的储藏,也顺其自然的一点一点地丰盈起来。 
   
  我以喜欢为誓 
   
  修朗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,骨节纤巧,瘦而长,肤色薄而明亮,隐隐可见淡蓝色的脉络,指甲修剪得很整齐,甲面很漂亮。她曾与那双手有过瞬间的接触,所以她知道那双漂亮的手,温度很低。 
  不知道为何她总是特别在意修朗身上一些很细节的地方,比如睫毛、比如耳垂、比如指甲、比如侧面的弧线……还比如夏天清晰可见的形状美好的锁骨。 
  她一直不认为她是一个细致到会留意他人身上的细微末节的人,但她对于修朗的所有记忆里,有很大一部分都是这样细碎的片段。她会记得他说话时习惯性扬起的尾音,不经意的模仿他翻书的姿势,眷念所有他在她面前品尝过的食物……她觉得她就像是修朗的信徒,虔诚地捡拾起每一片他不经意撒落在她生命里的片段。 
  修朗的生日是2月11日,水瓶座。他和曾卓是同班同学兼死党,比她高一届,看来眼下就要拼高考了。可曾卓说,修朗虽然成绩不错,却不怎么喜欢念书,而且他啊,一点都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好接近。她很在意为什么曾卓要特别跟她提这些,她在反思难道她对修朗的兴趣已经这么明显地写在脸上了么?她近乎惶恐地掩着心口思索了好久,也没办法平静下来。 
  然后,也就是在那年夏天,在修朗与曾卓都自高考的牢笼中生还之后,她即将步入她的炼狱的那个暑假,她对修朗的好感从冬天滋长到夏天,终于被她正式定位到了喜欢。 
  这中间的时间其实并不长,但她相信某个关于爱情的说法,爱是浓醇的酒,甘美使人沉醉,但饮去一些,便少一些,对于修朗的这些喜欢,令她有种爱情被提前挥霍掉的隐忧,可他是修朗,她的喜欢,若不给他,再多又有什么意义? 
  而后她考虑起另外一个问题:她是不是要对修朗告白,如果是,要用什么方式? 
  这问题困扰着她,令她在那个并不漫长的暑假瘦了整整6斤。八月过后学校就开始有计划地针对高三进行补课了,时间的仓促逼迫得她做了一个决定,一年之后,她要考修朗的大学。 
  她暗自发誓,对修朗的喜欢必须成为了学习的动力。不管多艰难。 
   
  生命总有许多玩笑 
   
  可世事岂是这么容易掌控的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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