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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问盛义文:“这是你的女朋友吧&63;” 盛义文说:“是……哪里啊,我同事。” 盛义文以哀求的眼神看我,要我替他撒着谎,不要穿帮,同时小声说:“你先回去休息。” 我冷笑了一声,悲从中来。我成了他的同事!多好玩!同事大半夜给他送电脑!“既然来了,我陪你们喝一杯!”说着我就看酒单,装作老练地对侍者说,我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。 我咕咚咕咚喝下三大杯酒,然后站起身。“我先走啦,盛同事,你们宾主尽欢,宾主尽欢啊。” 没有人追上来,大半夜的,我摇摇晃晃在马路上走。 我想,我真傻得不轻,盛义文明明不爱我,可我却死乞白赖地喜欢他。他有什么好&63;他不过是相貌英俊,博士毕业,出身世家,比较有钱。这些真的重要&63; 他对我说:“你哪都挺好,就是不够骨感。” 一句话弄得我3天没吃饭。我要瘦,一定要瘦下来! 我变着花样虐待自己,一点儿不手软。喝减肥茶、爬楼梯、跑3000米……怎么残忍怎么来,只要能瘦。 那时候我很快乐,我觉得盛义文是我的白马王子,他选择了我,令我觉得灰姑娘的故事不是胡扯,我一下子变得高贵起来。 盛义文在半年后跳槽去新公司发展,见他一面我得坐出租车横穿整个市区。薪水有限,但为了不迟到,我只能大把大把地往出租车里塞钱。 2 然而现在盛义文说我是他同事——这话在喝醉后回味起来,越发悲凉。 不知不觉,我走到那家小西餐厅。夜深人静,餐厅已关门,几个服务员正在收拾桌子。我忽然饿了!我好想吃披萨。我扑过去擂门,一边哭一边喊:“我要吃披萨。” 餐厅里的人被惊动,走出来一个大高个儿:“您看都几点了,明天再来吃披萨吧。” 我不容分说挤进门去,我拍着桌子:“等不到明天!我要吃披萨!我不要减肥了!” 然后我坐在那里,哭得叫一个凄惨。 大高个儿对一个服务员说:“我来做,你打下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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