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发现连同这通电话,一共有四通未接电话,都是安打来的。她没有回电给他,她知道他还会打来的。虽然这些年,安已经从一个冲动而且任性的男孩,变成一个狡诈的男人。 她再次见到安是在一个酒吧。 他坐在靠角落的位置,不停地喝酒、抽烟。 她安静地坐在他身边。烟味,酒味,安身上散发的汗味,激昂的音乐,鼎沸的人声,象厚厚的云层朝她挤压过来。她喘不过气。 他喃喃自语,断断续续,用沾了酒的手指在桌上写她的名字。 忽然,安抓起她的手,她像受到了惊吓的小动物,想立刻把手抽回。安却抓的更紧了,就像他本来就必须抓的这么紧似的。他气愤地说,你要逃到什么时候,我是认真的。感情的付出真的很不公平,就像我傻傻的爱你,而你,从来都不会主动打电话给我。 她沉默了。不是因为不想说些什么,而是不知该说些什么。因为当安将她的手握紧的这一刻,她可以感觉到安很爱她,也清楚地知道自己不爱他。 在安快要喝醉的时候,她拦了辆车,把安推进车里。她给了司机地址,和钱。 之后,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。 她不想听见安的声音,知道他的消息。因为每次和他见面或者通话后,就会想起翌。 人的记忆不是鲜明的,而是暧昧的、断续的、模糊的、变化无常的。人们喜欢把好的部分记忆起来,把另一部分用秘密的幕布包裹好,塞进叫做忘却的仓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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