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么?我们有同感耶!小说中你最喜欢谁呀?” “阿泰。”我丝毫没有思索就回答了她。 “啊?是他?那个花心大萝卜?” 我无奈地捶了捶头,心想:“完了,怎么又把实话说出来了,真是笨猪一头。”其实我是真喜欢阿泰这小子。原因很简单,因为他多情。说道多情,那自古就是男人专属的一个臭毛病,但也是每个男人想要达到的终极目标,不过话说回来,想要多情也绝对是难上加难,要么是有贼心,没贼胆,要么是心有余,力不从。总之就是一个字:难。可阿泰办到了。然而阿泰也有一点我不喜欢,那就是滥情。这是男人公认的大忌,如果一个男能做到对感情多而不滥,那他当真是男人中的精品了。然而想要滥情也不容易,你连多都够不上,还上哪去滥呢? 想了这么多,我也该回句话了。 “啊,是呀。虽然他是花,见一个搞一个,但也正因为如此,才更能体现出‘轻舞飞扬’和‘痞子蔡’之间那牢不可破的爱情呀!这种绿叶衬红花甘愿臭自己的牺牲精神让我喜欢。” “哈哈,你真有意思,而且也挺特别的。” “特别?”这回轮到我有疑问了。“为什么会这样说?” “我也不太清楚,可能是从你对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这本书的奇怪见解中体会到的吧!” 对于她的这句话,有一个词让我很不满意,就是“奇怪”。怎么能用奇怪来评价我的看法,至少也是“与众不同”或“不落俗套”这类词语来评价我吧! “呵呵,多谢夸奖了,不敢当。” “你看,你还挺谦虚的!” 拜托,我这那里是谦虚,我是当真不敢当。 “那你最喜欢书中的那个人物呢?” “痞子蔡。” 这个回答一点都不出我的所料,十个女孩子有八个都会这样回答,而且还都会这样说:“他幽默,老实,可爱,挺讨人喜欢的。”我跟自己打赌,他肯定也会这么说。 “你为什么喜欢他呀?” “幽默呀,憨厚呀,而且特可爱,也挺聪明的,我喜欢这样的性格。“ 哈哈,你看没错吧!我不禁向自己竖起大拇指,暗暗得意自己的先见之明。 “可你不觉得他的形象有点ugly么?” “我又没真正见过,我怎么知道,再说长的帅又有什么用,又不能当饭吃,而且各个心里都是色色的,以为长的帅就可以乱搞,我最讨厌这样的男人,他们都是坏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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