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沈默,24岁,刚成为“博腾电子”的编程人员。 记得高中读《玫瑰的故事》,看到士辉为玫瑰不惜抛妻弃业,我对上铺的哥们儿说:“才见一面就被一个女人迷得神魂颠倒,男人的脸都让他丢光了!” 7年后的某天,我在“樱之料理”看见一位白衣胜雪的女子,一面之缘却让我失魂落魄。 每天上班,我便开始期待下班铃响,以最快的步速跑进“樱之料理”。12号台是离她最近的一张台子,隔着不到5米的距离,我可以看见她脸上的每一种表情。 我的试用期工资不高,料理店里最便宜的套餐却是28元的鳗鱼饭。我并不喜欢甜滑绵软的鳗鱼,但我喜欢看见她沉静的表情,那样与世无争却温和可亲。 七夕那天,11号台的白衣女孩,突然走到我面前,“我的手机没电了,可以借你的电话用用吗&63;”她握着我的手机走向洗手间,正当我忐忑不安猜测发生了什么事时,她红着眼眶回来了。我自以为得体地问:“你还好吧?”她点点头,眼泪却不由分说地掉下来。 我呆看着哭成泪人的她,正束手无策,突然有杯热水放到她面前,一个声音打趣说:“眼睛出了那么多汗,喝点水补充一下水分吧。”就这样,我认识了老板景飒与白衣夏蓝。 相谈甚欢时,景飒呈上一瓶清酒,“庆祝我们相识和七夕情人节,这瓶酒我请!”明知道自己不能沾酒,却不忍让那双笑成弯月的眼眸败兴,我心里说:“为了所爱,我豁出去了!”三杯酒后,密密麻麻的红点爬满我的脖子和脸颊。我举重若轻地解释:“我对酒精过敏,一沾酒就变脸,没事儿!”我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我脸上,关切且担忧,我心如乱鼓。 皮肤上的疹子越来越红,景飒亲自为我泡了一杯参茶解酒,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,“不能碰酒,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喝呢&63;”夏蓝一溜烟跑出跑进,香汗淋漓地攥盒“海王金尊”,带着命令的口吻吩咐我:“快,把解药吃了!” 倒霉又甜蜜的七夕,我被酒疹害得浑身疼痒,心却甘之如饴。能够被喜欢的人照顾是种幸福,就算再喝三瓶酒,我也甘愿。 景飒:我可以笑着扮演一个配角 不知道沈默与夏蓝何时搭上腔。七夕那天,猛然抬头,便看见他们面面相觑地坐着。格子男总算有勇气认识白衣女子,我正替他开心,却发现热泪在女孩脸上蜿蜒。 是他太急进吓坏了她&63;也许他措词不当伤了她的心?他手足无措的样子像个无辜的大孩子,我无法坐视不理。我的解围让沈默如释重负,他爽朗的笑声,一度惹来邻台不满的目光。我的观察与揣测得到印证,两位孤单的常客终于有机会坐到一起,这是件值得请酒的乐事。 我猜沈默一定很爱夏蓝,否则何必舍命陪酒?看着他瘙痒难耐的模样,我突然有种自怜的忧伤。什么时候才会出现一个男子,为了爱我,而强己所不能&63; 酒终人散,沈默与夏蓝的背影,双双消失于我的视线之外。隔着厚厚的玻璃窗,我忍不住猜想:也许他会约她今晚一块过节,也许他会送她一束红玫瑰,也许他会请她去有情调的餐厅吃一餐上档次的鳗鱼饭。 我并不喜欢枯燥的收银工作,但我喜欢沈默的格子衬衫,喜欢他温文尔雅的吃相,喜欢他每次收钱时真诚的道谢。 没关系,只要夏蓝在,我便可以天天见到他。 不出我所料,七夕过后,沈默放弃了占据97天的12号台。11号台前,沈默朝西,夏蓝向东,他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了20公分。 从前我可以看见沈默的侧影,而今只能看见他的后脑。他们偶尔窃窃私语,继而抿嘴坏笑,从夏蓝狡黠的神情中,不难看出她的兴奋。能够令女子时刻愉快的男子是个好情人,而时常被逗乐的女子,是个幸福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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